关于2017年市级机关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的通知
时间:2017-03-08 浏览次数: 来源: 字号:[ 大 中 小 ]
各总支、支部:
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和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安排,2017年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、两期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现就报名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.入党积极分子。入党申请人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,经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,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并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2.发展对象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二、培训时间
1.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第一期:4月19日--21日,第二期10月18--20日。
2.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第一期:5月24--26日,第二期 9月20日—22日。
三、培训地点
市委党校城中培训中心(梁溪大桥东堍,建业路6号)。
四、报名事项
1.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情况进行模底,并结合实际,组织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合理安排时间,及时报名、按时参训。
2.参训人员必须经所在党支部推荐,名单由直属党组织审核汇总上报。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需分类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,报名表于2017年3月31日前发至市委党校城中培训中心。邮箱:dxhszsb@126.com。联系人:孙俭,电话:82813059、13921180283。
五、培训要求
1.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。推荐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参加培训,要严格程序,认真审核,确保质量。
2.各级党组织要对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提出要求,督促参训人员认真学习、遵守纪律,在培训期间,不得迟到早退、不得无故缺席。
3.培训课程完成后,组织结业考试,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。考试成绩作为“入党积极分子”、“发展对象”的考察内容。
无锡国际商会党委
2017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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